突发公共事件怎么分类?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有哪些?
2023-03-07 15:09:43 来源:法务网
突发公共事件怎么分类?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有哪些?
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
“突发公共事件”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,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。
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;按照其性质、严重程度、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,特别重大的是Ⅰ级,重大的是Ⅱ级,较大的是Ⅲ级,一般的是Ⅳ级。
具体来看,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、气象灾害、地震灾害、地质灾害、海洋灾害、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;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、交通运输事故、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;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、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、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;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、经济安全事件、涉外突发事件等。
突发事件具体危害
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惊人:
2003年中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,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,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,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,共计6500亿元人民币,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%。
2004年中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,造成21万人死亡,175万人受伤。全年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。
2005年发生灾害突发公共事件540万起,比上年减少21万多起;造成大约20万人死亡,比上年减少了1万多人;直接经济损失约3253亿元,比上年有较大幅度降低。
2006年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的数据显示,我国受灾3.16亿人,死亡2006人,直接经济损失近1600亿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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